第A4版:看菏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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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2月04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4]
骗取粮补、低保申请审核不严、侵犯群众知情权、违纪违法

曹县纪委通报4起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近日,曹县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将4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曹县古营集镇申楼行政村党支部原书记包培亭等人骗取国家粮食补贴问题。2009年,包培亭、时任申楼行政村村委会主任申世显、时任村委会会计申广平在上报粮食种植面积时,克扣村民粮食种植面积12.1亩分别计入三人亲属名下,至2011年,包培亭、申世显、申广平分别领取粮食直补款1364.51元、1093.61元、1380.25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3月,古营集镇纪委对申楼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包培亭等人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期间,包培亭、申世显、申广平未如实交代2012年之前的违纪所得,且2018年仍分别领取粮食直补款 537.5元、462.5元、262.5元。分别给予包培亭、申世显、申广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26个月),违纪资金已收缴。
   曹县苏集镇荣楼行政村党支部书记荣安珠等人对低保申请审核不严问题。2014年,荣安珠、时任荣楼行政村村委会委员荣守永和党支部委员、会计荣世云对本村三户村民的低保不实申报没有认真调查即签字认同,并上报镇民政部门,负责镇民政工作的苏集镇工作人员高兆栋在没有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即予以通过,致使三户村民至2018年分别领取低保金 17850元、13890元、12570元,共计44310元,且致其中一村民于2017年以低保户的名义申领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000元;荣安珠不认真履行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在该村村民荣某某家庭生活好转的情况下,不及时取消其低保资格,致使该户村民自2016年至2018年违规领取低保金9660元。给予荣安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分别给予荣守永、荣世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高兆栋党内警告处分,对四名村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曹县普连集镇张堂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程相中等人违纪违法问题。2015年至2018年,张堂行政村从村集体土地租金及镇拨经费等村集体资金中,支出48768元用于吃喝招待;将本村集体土地租金67089.72元、镇拨经费50000元及其他收入用于村务开支,均未列入村账进行管理且收支情况未公开。2007年至2017年,程相中在协助镇政府从事粮食直补工作中,以其妻子的名义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5024.14元,用于路灯电费等村务开支。2013年、2015年,张堂行政村张堂自然村东队队长赵同建虚报自家土地面积,至2017年共骗取土地补偿款及租金17343元,用于个人支出;2015年,赵同建利用职务之便,虚增土地5.56亩,至2017年骗取土地补偿款及租金共计67164.8元,用于张堂自然村东队水费、卫生费等支出。给予程相中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应给予赵同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无党内职务,给予赵同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曹县郑庄街道白腊园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刘守亮等人侵犯群众知情权问题。2015年9月,白腊园行政村收到村集体土地租金31万元,支出情况未在村内予以公开,且其中1万元未计入村集体账目,直接用于村务开支。给予刘守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白腊园行政村党支部委员、现金会计李正玖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