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看菏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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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2月18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3]

“声环境地图”,让您不再受噪音困扰

《菏泽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菏泽城区夜间噪音不能超45分贝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武 霈) 道路汽车喇叭、建筑工地打桩、工厂机器轰鸣……你是否被噪音困扰过?今后,不用担心了。《菏泽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我市将对菏泽城区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有效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加强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水平,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享有良好声环境的获得感。
   据了解,区划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重点考虑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现行声环境功能区确定,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促进噪声治理。本次区划范围涉及牡丹区、菏泽开发区和菏泽高新区(包括陈集镇和马岭岗镇)内声环境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此次共划分四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为1类、2类、3类、4类。功能区按照昼间 (6:00-22:00)和夜间(22:00-次日6:00)两个时间段,分别设定了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我市此次划分后,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达232.6平方公里,其中1类区15.6平方公里,2类区152.5平方公里,3类区64.5平方公里,4a类区涉及道路交通干线51条,4b类区涉及铁路交通干线2条。
   其中,1类区共15.6平方公里,分为城北高教园区、城市核心区片区、城西片区、曹州牡丹园4个区域。1类区内,昼间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夜间噪声不得超过45分贝。
   2类区共152.5平方公里,分为万福河以南片区、城南片区、城东片区、城北片区、城中心片区5个区域。2类区内,昼间噪声不得超过60分贝,夜间噪声不得超过50分贝。
   此外,3类区共64.5平方公里,噪声限值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4a类区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区域,噪声限值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4b类区为铁路干线边界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噪声限值昼间70分贝、夜间60分贝。
   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完成调整后,噪声管理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对餐饮业、娱乐业、商业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源加强管理,从而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