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看菏泽要闻

下一版>

<上一版

日期:[2019年01月15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2]

菏泽“11条”为民营经济“撑腰”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既有“真金白银”,又有“贴心服务”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武 霈
   为推动新一轮民营经济快速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民营经济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11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意见》的每一条“含金量”都很高,既有“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也有对企业“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贴心服务。
  “真金白银”,政策“含金量”可观
   据市工信局局长郝丕进介绍,2018年11月20日,市委书记孙爱军主持召开部分民营企业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难点、痛点问题和建议。根据市委市政府意见和我市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工信局起草了该《意见》。其中11条意见对民营企业来说可谓是既舍得“真金白银”、给予政策支持,又勇于拓展空间、注重提振民营企业信心。
   为鼓励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第一条就是 “重金”奖补骨干企业。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且入库税金达到3亿元以上的,由县区政府给予企业经营团队100万元的奖励,市政府授予“功勋企业”称号,给企业负责人颁发金质“市长杯”。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且入库税金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由县区政府给予企业经营团队20万元的奖励,市政府授予“明星企业”称号,给企业负责人颁发金质 “市长杯”。对民营企业新上的重大项目,优先推荐列入省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名单,优先推荐使用省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当年内设备总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县区政府按年度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1%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
   重奖骨干企业的同时,优秀创新企业也将享受奖补。《意见》第二条提出,对国家和省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除享受国家和省奖励政策外,由市政府分别给予30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获得的国家、省、市级研发平台,由县区政府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补助。
   高成长中小微企业也将受到扶持。《意见》指出,实施小微企业“双升战略”,推动企业“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2018—2020年对成功转型的“小升规”企业,转型当年按实缴税款地方财政新增部分50%,由县区政府给予奖励。
  瞄准企业实际需求,政策具有菏泽特色
   融资难、融资贵,是民营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因此,《意见》坚持具体管用的原则,突出政策引领、突出解决难点痛点问题、突出强化服务,尤其是起草前充分听取了我市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具有符合菏泽民营企业发展的特色。
   比如推行无还本续贷。《意见》指出,对企业正常的到期贷款,如因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造成企业短期无力还贷的,金融机构要准许企业无还本续贷,避免企业在还续贷过程中被迫使用社会高利率“过桥资金”,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这一条,是实实在在帮助企业解决在还贷续贷过程中被迫使用社会‘过桥资金’等高利率资金的问题。”郝丕进告诉记者,这有助于企业降低经营成本,解决融资难题。
   此外,《意见》还提出,推行专利质押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设立专利权质押融资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用于民营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保险费资助、评估或评价费资助,及对贷款银行的风险补偿等。支持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成立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服务联盟,优化贷款服务。完善专利权“政银保”融资模式,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在规范贷款担保方面,《意见》提出,企业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银行不得使用附加担保、延伸担保、反担保等“株连”措施,避免将市场风险转嫁给企业经营者家庭和特定关系人,切实减轻企业家负担。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行人性化服务
   为改善营商环境,《意见》提出设立“企业宁静日”。每月1日—20日,除安全、环保和出现重大突发事件外,有关部门不准安排涉企检查。其他时间到企业检查,应严格控制检查频次,杜绝重复检查、多级交叉检查。实行行政处罚预警制度,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首次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意见》还要求,提升检查专业化水平。有关部门到企业开展检查、督查和执法活动,要以专业人员为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尊重企业有关制度,确保进企活动规范化、专业化、精准化,真正帮助企业发现问题,提高管理水平。
   企业家队伍建设对民营企业发展至关重要。《意见》提出,市县两级每年都要把企业家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组织企业家持续开展国内外高端学习培训,要优化培训办法、明确培训目标、深化培训内容,提升企业家综合素质。注重“民营企业创二代”的培养,由政府推荐“创二代”到优秀国企和民营企业挂职交流,举办“创二代”专题培训班,增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的后劲和实力。
   《意见》提出,对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将成立由市县领导牵头、市县有关部门参加的 “企业纾困工作队”,及时研究意见,采取措施,帮助企业化解发展中的制约因素。要落实好省政府制定的政商交往负面清单,鼓励广大干部放下包袱、大胆服务民营企业,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