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年06月17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6]
公 告
尊敬的李玉香(房号14#-01018)张宾(房号12#-11004)业主,经我公司多次电话、短信、发函催促,您购买的牡丹万象城项目的房产至今未能办理补齐房款及相关的银行按揭手续,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到牡丹万象城销售中心办理相关业务,过期我公司将收回房源另行出售,并没收所有已交款项,不予退回。
菏泽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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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