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20190726期 第A5版:今日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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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7月26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5]

丹阳街道办事处收回全部小区幼儿园

逐步改成公办或普惠园
本报讯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 力)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近日获悉,根据有关精神,丹阳街道办事处连日来对辖区内幼儿园开展专项治理,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一园一案”妥善做好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和说服教育相结合,避免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丹阳街道办准入一批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但相关证件不齐全的无证幼儿园。对因年代久远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办理建设、施工规划许可、土地证明、环保、不动产登记等前置证明的,由市开发区管委会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后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消防许可、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办学许可和餐饮许可)。整改一批无重大安全卫生隐患、教学条件和教师配备基本合格但存在一定问题的无证幼儿园。对园舍建设、保教设施配备、安全设施、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等方面存在的不合格问题,要限期整改。
   取缔一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隐患的无证幼儿园。对租用沿街商铺、居民楼或农村民居,无户外活动场地,无消防设施和安保人员,办园随意性强,教职工配备不足,设施设备配备简陋,存在严重安全、卫生隐患,不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办园者法律意识淡薄、主观上不接受政府部门管理、不办理办学许可证的,依法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办学许可证,并办理相关登记,逾期不办者予以取缔。
   另外,对已建成的居住区未规划幼儿园的,要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分期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应当在首期项目中开发、建设并满足使用条件。对达不到3000人规模的,要在周边区域统筹安排,具体由规划、教育、国土资源、建设部门共同协调监管落实。
   对已规划幼儿园但不能满足居住区实际需要的,要通过依法调整规划、扩增配建幼儿园规模予以解决;对历史形成的一定区域内幼儿园短缺问题,由政府协调规划教育、国土资源、建设等相关部门,抓好选址、设计、施工管理工作,确保能够在合适的地点建成规模适当、功能齐备、符合要求的幼儿园;对有幼儿园完整配建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者未列为首期建设的,建设部门要约谈开发企业,责成其限期按标准完成配套建设;对缩减少建的,通过改扩建、补建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居住区配建幼儿园要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验收,幼儿园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对违反规划要求和建设条件、且不按时落实整改要求的开发企业,建设部门要将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配套幼儿园已经建成,但未依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承诺移交社会事业发展局的,或开发企业违规出租、出售办成高收费民办幼儿园的,责成开发企业限期收回并办理所占土地及校舍的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对闲置不用的限期交付社会事业发展局并办理移交手续;对已挪作他用的,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并办理移交手续。对没有依规办成普惠性幼儿园的,通过这次整改,按规定办成公办幼儿园或者由社会事业发展局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没有取得办学许可和没有进行法人登记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部门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政部门依法及时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
   目前,丹阳街道办对辖区内通过排查出来的65家幼儿园,已着手开始按照 “一园一案”的办法逐一整治,确保辖区幼儿园消防、卫生、饮食等安全,确保让居民家的孩子就近入园,维护学前教育正常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