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20191104期 第A3版:看菏泽要闻

第A3版:看菏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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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11月04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3]
市民政局接受电视现场问政

民政工作存短板,直面问题勇于整改

  • 民政工作存短板,直面问题勇于整改
  • 民政工作存短板,直面问题勇于整改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孟 欣
   闲置的幸福院、非法运营的公墓……11月1日,菏泽市民政局做客问政菏泽接受电视问政(如图),民政领域多个难题被提及。
  患癌中风难办低保,被“死亡”农妇低保金无法取出,民政基层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低保是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性保障,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可以说,是国家发给贫困户的救命钱。
   为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实施,申请低保与取消低保都需要逐个入户调查,多方面核实基本情况。所以,核实的准与不准就特别关键,如果仅仅走过程,没有真正将这个“准”落实到位,群众就有意见。
   家住牡丹区沙土镇吕庄村的周忠印身患癌症,一只眼睛因并发症已经完全闭合无法睁开,且又中风导致腿脚不便,申请低保却久久不能入保。
   据了解,在农村,一个家庭能不能享受低保有专门的政策,像生活确实困难,家庭收入低于本地农村最低收入;或因为重病或残疾,没有劳动能力,造成家庭贫困,并且居住在本地农村,拥有本地农村户口的人可以享受低保政策。
   像周忠印这样的情况,菏泽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斌表示,如果情况属实,周忠印应该享受低保。
   该事件中,村委会为周忠印申请低保,递交了两次证明材料,包括一沓病例,可民政所工作人员去他家入户调查时,看了周忠印一眼说是装病,低保申请了两年都没批。村委会的证明和一沓医院病例,都抵不过民政所工作人员看一眼。针对这一情况,赵斌表示,看到这种情况很痛心,说明基层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解不深,同时反映了他们工作作风有问题;下线后立即核查,如果周忠印符合政策,立即纳入低保。
   牡丹区高庄镇后王庄村村民赵春喜的低保款到了账户却取不出来,原因是,在民政系统中,她已经“死亡”了。这让人匪夷所思的一幕,让现场不少观众和问政代表惊呆了。
   针对这一情况,牡丹区民政局负责同志表示,赵春喜被“死亡”是系统认定,目前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主要是银行金融发放不到位导致的,10月24日已经发放到位。
   群众利益无小事,细微之处见精神。民政部门表示将尽快研究整改,让困难群众更好地享受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
  
  设“门槛”,贫困失能户难进养老院,申请五保先交承包地
   养老院是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供养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应优先接收农村五保老人,通俗地讲,就是发挥公共养老服务的“托底”作用。然而,成武县南鲁集镇秦楼村村民秦汝藏,作为70多岁的五保失能老人,想进养老院却没那么容易。电视问政现场,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事件中提到的敬老院,是政府特办的,为特困供养人提供服务。敬老院的收养对象主要是五保老人。像秦汝藏这样的老人想进养老院,却被要求亲属拿出一部分钱,养老院才肯接收,这规定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秦汝藏是五保户想进养老院,当地民政部门设置门槛不让进。而成武县天宫庙镇大刘楼村村民刘成伦,想办成五保户,却被告知必须要将承包地交给村集体,然后进养老院接受集中供养。电视问政现场,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没有申请五保一定要进养老院这一说法。
   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要求,要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像上文提到的两位老人入院难的情况,民政部门表示,现实排查过程中,也有极少的这种极端情况。五保户进院难,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市养老院的护理能力、人员严重不足。这项工作的缺口非常大,我市敬老院护工短缺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针对这一难题,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开展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整改到位的要开展回头看,没有整改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同时,根据国家政策,建立起规范的县级敬老院。
   特困老人作为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是政府兜底性保障工作,让农村特困人员在敬老院得到满意的生活照料服务是民政部门的职责,能够真正地兜好底、兜牢底、兜实底。
  
  公墓被非法运营公然出售,将加强监督彻底解决非法销售公墓乱象
   人都有生老病死,而墓园是人生最终的归宿,所以选择墓地在很多人看来,是一件大事。千百年来,逝者去世后崇尚“入土为安”,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地关系日趋紧张,人们对公墓的需求越来越大。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公益性公墓瞅准“商机”,加入到对外销售的行列,有些价格还比较高,违背了公益的初衷。
   据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益性公墓由区县民政局批准后,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可以理解为,公益性公墓主动对公墓所在区县外开展经营活动均属超范围经营行为。服务对象是本村村民,不得对外销售。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而记者采访时遇到的这些公墓全然不顾有关规定,仍然对外销售,不但有经营行为,还建设了家族墓,甚至把棺材埋进墓园。据悉,涉及到的这三家公墓,民政局不止一次对他们进行查处,要求他们全面停止一切违建和非法营销行为。可是,这些问题依然都存在,一切照旧。
   对片中记者采访中发现的三处公益性公墓违法对外出售这一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均系违规对外出售,其中一处还涉及未批先建。该负责人同时指出,民政部门的指导、监管的力度仍然有待加强;下线后,他们将依法依规对这些公墓进行督导指导,存在问题的依法让他们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