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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启动

本报讯 (记者 孔 博)6月4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20年度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和市法院相关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2020年度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发布了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工作白皮书和2018-2019年度菏泽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6月5日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今年世界环境日中国宣传主题继续沿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旨在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携手行动,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

近年来,在菏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市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狠抓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深入开展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成为常态。

据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赵连柱介绍,2017年至2019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13.4%、18.3%、1.7%,提前实现了蓝天保卫战三年攻坚行动确定的2020年达到60微克每立方米以下的考核目标。PM10平均浓度在棚改量连续三年全国设区市第一的情况下实现了持续改善,均达到了蓝天保卫战三年攻坚行动确定的年度目标要求。今年1-3月,PM2.5平均浓度为7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5.2%;PM10平均浓度为120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23.1%。全市的水环境质量也逐年改善且持续达标。同时通过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根本的一系列综合整治,解决了一大批环境突出问题,环境信访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根据中央、省、市委提出的坚决打赢环境污染攻坚战要求,2019年以来,菏泽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建立覆盖全省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的意见》等要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重点生态区域巡回审判机构全覆盖。为提升我市生态环境竞争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宜居菏泽,助力打赢环境污染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针对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对涉黄河环境资源保护相关问题,市法院对黄河流经的东明、牡丹区、鄄城、郓城四县区涉及黄河环境资源保护的民商事案件指定东明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2020年5月19日,东明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冯某某、宋某某、李某某非法采矿罪一案。该案中,三被告人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黄河河道内,使用采砂船通过围堰抽水淤砂的方式,从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抽取河砂进行出售盈利,影响黄河行洪安全。该案近日将公开宣判。

市法院副院长顿文英表示,今后市法院将以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为契机,为菏泽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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