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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换人生28年案”开庭 患癌原告因放疗缺席

备受关注的“错换人生28年案”于9月11日上午在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法院开庭。患癌青年姚策的生父生母及其律师团队出席庭审,姚策因身体原因无法到庭。至当日14时许,庭审历经5个小时结束,未当庭宣判。

该案调查进展如何?双方争议焦点在哪?姚策的病情现状如何?笔者进行了梳理。

原告方共提交27组证据

原告姚策及其生父生母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笔者,开庭前的9月9日,法院已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并安排庭前调解。就原告姚策生父生母一家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28年前抱错婴儿事件”侵权责任纠纷案,已向法院提交了11组证据;而姚策单独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患癌”侵权责任纠纷案,已向法院提交了16组证据。

笔者获悉,上述证据包括28年前,原告姚策生母、第三人姚策养母在被告医院的生产病历资料以及原告DNA鉴定资料,被错换的另一个孩子郭威以及姚策亲姐姐乙肝检测结果单、姚策患癌病历资料,以及郭威幼年时注射乙肝疫苗等关键证人证言等。

此前递交的民事诉讼状显示,原告方认为姚策在出生时因被错抱,导致其脱离亲生父母监护,使其未尽到严格的乙肝加强治疗,导致其年仅28岁就罹患肝癌晚期。同时,医护人员的重大过失导致姚策被错抱并脱离监护长达28年,亲子关系遭受严重损害。基于此,姚策及其生父生母向医院共计索赔273万余元。

在9月9日的庭前证据交换中,姚策方临时向法院提出要求变更两项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在媒体上公开道歉,要求被告按一年一万元的标准,支付原告姚策生父生母抚养非亲生子的抚育费28万元。此外,姚策方向法院提出庭审直播的申请。

然而在9月11日,笔者从周兆成处获悉,姚策身患肝癌晚期病情危重,为尽快得到赔偿,他们放弃了28万元抚育费的诉求。

据周兆成介绍,鉴于抚育费的诉求可能会使法庭审理案件的期限拉长,而姚策治疗急需大笔治疗费用。原告方决定放弃28万元抚育费的诉求,请求法院先予执行部分没有争议的赔偿金额36万元。

抱错孩、患肝癌成争议焦点

姚策方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笔者,其认为该案争议焦点有二:首先,孩子被抱错本身给双方家庭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然后,涉事医院是否需要对抱错孩子之一姚策的肝癌负责。

周兆成认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因工作人员的过错抱错孩子,导致两个家庭亲子关系受到损害,被告有权要求涉事医院给予赔偿。此外,由于姚策生母杜女士患有乙肝,28年前她的病历也证实,被告对杜女士进行了乙肝检测,被告对杜女士携带乙肝病毒是明知的。28年前在诊疗过程中违背诊疗规范,在明知杜女士属乙肝表面抗原产妇的情况下,没有持高度审慎和注意的态度,在生产时未进行严格乙肝产妇生产操作流程,在生产后将姚策抱错及未及时注射乙肝疫苗,被告均存在重大过错,从而导致原告姚策罹患晚期肝癌,因此,被告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今年5月,涉事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曾接受笔者采访,其表示,基本确定28年前错抱婴儿这件事发生在医院内,但病历中缺失乙肝化验单等与姚策患乙肝、肝癌等有无直接关系,需要经过司法途径认定。

被告方要求进行医疗损害鉴定

笔者从周兆成处获悉,被告方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仅有2名代理律师出庭,认为原告诉求的赔偿金额过高,并提出患癌青年姚策在其母亲怀孕期间就已感染乙肝病毒。笔者获悉,庭审期间,原告姚策的生父生母均情绪激动,泣不成声。作为证人出席的姚策养母也数度落泪。

周兆成向笔者介绍,开庭前从法院处获取的答辩状显示,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依然认为错抱行为发生在医院,并没有明确承认错抱行为是由于医院医护人员的过错造成的。

笔者获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于2020年8月14日向法院提交了要求法院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姚策出生时未注射乙肝疫苗和其2岁半时发现感染乙肝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参与度是多少进行鉴定的申请。

“目前姚策的病情不断恶化,需要尽快治疗。本次医疗损害鉴定事项复杂,会导致鉴定程序漫长,不利于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周兆成告诉笔者,其认为本案无鉴定的必要,也建议法院依法驳回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鉴定申请。

28年前,姚策生母在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生产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周兆成向笔者介绍,经多次调查取证,已查出当年负责姚策生母杜女士生产的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住院医师名叫郑某,护士名为耿某,目前二人已退休。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姚策方在开庭前向法院提出申请证人郑某、耿某出庭作证。

开庭当天姚策仍要做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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