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年04月09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B4]
济南市将对二手房买卖实行“网上监管”
新华社电 为解决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安全问题,济南市近日建立网上房地产操作系统,二手房交易将全部实行网上监管,成交款项也将由房管部门负责代收代付。
办法规定,如果卖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中介出售二手房,受托中介必须在市房管局备案,同时申请注册为“济南网上房地产”操作系统用户,对要出售房屋权属证书刊载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验后,才能到网上挂牌发布出售信息。
网上交易完成后,交易双方要持二手房买卖合同等相关资料,到房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办理交易资金托管手续。完成交易产权登记后,受委托银行要按照约定向卖方当事人代付应得交易资金。
据了解,此监管办法目前开始试运营,并计划于6月1日正式运营。
办法规定,如果卖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中介出售二手房,受托中介必须在市房管局备案,同时申请注册为“济南网上房地产”操作系统用户,对要出售房屋权属证书刊载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验后,才能到网上挂牌发布出售信息。
网上交易完成后,交易双方要持二手房买卖合同等相关资料,到房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办理交易资金托管手续。完成交易产权登记后,受委托银行要按照约定向卖方当事人代付应得交易资金。
据了解,此监管办法目前开始试运营,并计划于6月1日正式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