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年12月09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重庆开庭审理23人肉霸“黑帮”案

“涉黑老大”王天伦被指控8宗罪
据新华社重庆12月8日电(记者朱薇 陶冶)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8日开庭审理王天伦等23人肉霸“黑帮”案,“涉黑老大”王天伦被指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八项罪名,法院预计庭审将会持续4天。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3月以来,王天伦、王东明(另案处理)以重庆永红食品有限公司、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梅林今普食品有限公司为依托,纠集多人,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
   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实现对重庆
   合川生猪收购市场及重庆市大渡
   口、九龙坡、高新区等猪肉销售市场
   的非法控制,获取非法利益上亿元,
   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从而形成了以王天伦、王东明为组织、领导者,以王天平、李沧海、张应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在今天的庭审中,“涉黑老大”王天伦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表示“不认罪”,公诉人将在日后的庭审质证阶段出示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