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9年12月09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B3]

不满6岁儿童也能上小学?

教育部网站撤销相关“说法”
据《北京晚报》报道,12月6日,教育部官方网站一则留言答复引起了社会关注。有人据这则留言推测教育部将对入学年龄限制“松绑”,但记者7日再次登录教育部网站发现,教育部已经撤下了这则答复。
   6日教育部网站挂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已完成幼儿教育,但距6周岁还差二三个月的儿童,能否接受义务教育?
   答复:如果父母送距离9月1日还差二三个月才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学校可否接纳,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义务教育法》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素质”的立法宗旨,我们认为,学校在优先接收和保障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后有学额空缺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接收即将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昨天上午,这则答复已经被撤下网站,有关人士分析,未满6周岁入学违反《教育法》。
   部分小学校长表示,每年都会有生日仅差几天或一个月的学生家长要求提前入学,但绝大多数学校都不会接收年龄未满6周岁的孩子。少数学校名额有空缺,会对孩子进行面试,如果孩子发育情况已经达到6周岁的水平,也可以通融。但这种做法属于违规,学校和家长都要冒一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