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年03月10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省水利普查督导组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

本报讯(记者常慕城)3月7日,省水利厅水普办综合组组长林荣军带领省水利普查督导组一行3人来我市检查指导水利普查工作。督导组一行先后到东明县、曹县和单县进行督导检查,首先查看了水利普查办公场所、软硬件条件、制度上墙等情况;查阅了普查实施方案、台账表格、普查指导员和水利普查员选聘、基础底册等系列资料;重点了解了台账建设、经费落实、县级培训情况。
   督导组对我市前一阶段的水利普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菏泽市各级领导在“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更加重视水利普查工作,各县区固定了专门场所、到位了专职人员、规范了台账建设、落实了启动经费,“两员”培训有顺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扎实,整体工作靠前,水利普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督导组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争取普查经费落实到位,积极向县领导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交流,争取将普查工作经费拨付到位,保障水利普查工作有正常开展。要如期完成“两员”培训工作,对乡村水利普查员,要突出针对性,将清查、普查表填报作为培训重点,做到普查工作人员未经培训不得上岗。落实好台账建设工作,没有发放台账表的必须在本月底前发放到位,已经发放的要做好定期回访、检查、指导工作。要做好节点工作,配置数据采集量测备和数据处理软硬件,本月底前完成数据处理保密网络建设,积极做好县级清查登记名录,4月底前完成清查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