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年04月22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省市“乡村文明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

营造新环境 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

本报讯(记者常慕城)4月21日,全省、全市“乡村文明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相继召开。副市长、市文明委副主任黄秀玲在菏泽分会场出席会议。
   全省会议结束后,黄秀玲就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乡村文明行动”时间跨度长达5年,是一项综合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广量大,目标明确,任务具体。二是要迅速行动。市县要按照全省工作部署,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尽快安排部署专门会议,以开展多种创建活动为平台,积极选好典型,明确督导检查,加强舆论引导,建立长效机制。三是要加强领导。根据省文明委领导小组调整安排,市县文明委也要做相应调整,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文明委总协调的工作机制。要以人为本,利民惠民,真正让农民群众共享文明创建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以更加科学的态度、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和扎实的工作,把“乡村文明行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