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年06月15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东明开展企业客商评议单位及工作人员活动

本报讯(通讯员 王恩标 贺平均 记者 臧宾)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东明县日前在全县开展企业、客商评议单位及工作人员活动。    被评议单位包括民政、住建、环保、国土、工商、公安、司法、交警等54个单位。被评议工作人员是被评议单位的所有在岗人员,重点是拥有审批权、执法权的工作人员。    评议单位内容主要有履行职责情况、优化环境情况、优质服务情况、廉洁勤政情况。评议工作人员内容主要有服务态度情况、工作作风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    评议方法为召开企业负责人、客商集中评议,推选计票监督员,发放征求意见表,对被评议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评议,在计票监督员和公证处的监督下现场汇票,当场公布评议结果。
   评议单位分为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档次,按平均得分高低排序。对排名前3名的单位,授予“最受企业、客商欢迎单位”;对得分排名后3名、且满意率低于70%的,确定为“最不受企业、客商欢迎单位”。评议工作人员分为“最受企业、客商欢迎个人”和“最不受企业、客商欢迎个人”两种选票,由企业负责人、客商现场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评议出“最受企业、客商欢迎个人”和“最不受企业、客商欢迎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