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年12月07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郓城警方破获一重大盗窃团伙

郓城讯 (通讯员 宋明磊)近日,郓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联合唐庙派出所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周密部署,成功打掉一盗窃团伙,2011年10月至今,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某、张某三人,流窜于郓城、鄄城等县区农村,作案40余起,盗窃农用机动车10余辆、电动车20余辆、摩托车3辆、电脑、电视机等物品,涉案价值高达10余万元。
   11月2日,郓城县唐庙乡王菜园村刘某报案称其家中被盗走一辆蓝色五征牌三轮车,价值20000余元,唐庙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出警,并上报刑警队成立专案组,专案组民警经现场勘查和调取监控系统,发现犯罪嫌疑人开着被盗电动车向鄄城方向逃跑。办案民警经过对近期类似案件进行梳理,发现有一个共同特点,几次都是夜间向鄄城方向就断了线索。于是专案组针对鄄城方向展开调查,侦查员经过缜密侦查,了解到鄄城县胡某曾多次把来路不明的车辆等物品以低于市场价卖于附近村民,并且其家中还有一辆,办案民警经过调查取证,胡某家中机动三轮车正是刘某家被盗车辆。在鄄城警方配合下将胡某抓获。经审讯,胡某交待了自2011年起帮着郓城的李某、李某某、张某三人将偷来的农用机动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电脑、电视机等物品卖掉,并从中取利。专案组民警迅速对李某、李某某、张某三人展开调查,11月26日将正在黄安一饭店吃饭的李某、李某某、张某三人抓获归案,经审讯,三人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11年春节,郓城县黄安镇李某到鄄城一亲戚家做客时,由于胡某是其亲戚邻居,陪着李某喝酒,喝酒期间,李某对有过盗窃前科的胡某提起偷点东西让其销赃,两人不谋而合。李某回家后与李某某、张某立即盗窃一辆机动三轮车连夜送到鄄城胡某手中,胡某支给李某2400元现金,并交待李某每次盗窃来的东西要说明是在那个方向,以便其把东西卖得远一些。胡某把三轮车以2800元卖与本村王某。11月份,胡某给李某打电话看能否偷一辆新点的带顶的机动三轮车,自己用,于是李某于11月2日跑到唐庙乡王菜园村把刘某的机动三轮车盗走。截至被抓,李某、李某某、张某三人,流窜于郓城、鄄城等县区农村,作案40余起,盗窃农用机动车10余辆、电动车20余辆、摩托车3辆、电脑、电视机等物品一宗,涉案价值高达1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某、张某三人与销赃的胡某已被郓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