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日报20130522期 第A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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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年05月22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围绕“四大活动”服务人民群众

市司法局推进法律服务业增质提速
本报讯 (记者 刘洋)全市政法系统“四大活动”开展以来,市司法局认真按照活动安排,结合自身实际,突出规范化建设、网格化管理、亲情化服务,不断推进法律服务业增质提速,驱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开展规范化建设,夯实法律服务基础
   为确保各项法律服务工作有序运行,市司法局出台了六个规范性文件,重点对“一个机构”、“两级机关”、“四个行业”自身建设进行了规范。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对服务职能、工作流程、值班制度、问责办法进行明确。在市、县(区)两级局机关,对办公、办文、办会、办事秩序进行规范。在公证行业,对运行机制、办证程序、内部管理、队伍建设进行规定。在律师行业,对所徽、所训、所刊、所报等行业文化进行统一。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对六项治理、“六个规范”进行细化。在法律援助行业,对站(点)的机构性质、组织形式、工作职责、办公设施进行规划。
  实行网格化运行,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为使法律服务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市司法局积极构建“一点、两片、三条线”网格化法律服务新模式。“一点”,即:以市、县(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基点,纵向整合部门内部8项业务职能,建立“八位一体”上下互联互动的工作机制;横向与公安、检察、法院、妇联等10多个部门相对接,形成左右衔接、呼应互动的综合服务平台。“两片”,即:以“个人品牌调解室”、“社区律师工作室”为源点,发挥品牌调解员口碑好、威信高和社区律师法律服务零距离优势,形成责任片区,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排查苗头隐患,化解矛盾纠纷。“三条线”,即:构建以两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司法所、村居调委会为纽带,村组调解员为骨干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线,以各级法律援助中心为干、乡镇(办事处)援助站为枝、村居援助点为叶的法律援助线。以市司法局纪检组牵头,县区局主抓,法律服务市场稽查大队监管的服务质量督导线。
  倡导亲情化服务,增强群众满意度
   以法律援助“环境、服务、细节、快捷、耐心、准确”服务群众“六满意”标准为引领,带动法律服务实现三个 “到位”,提升群众满意度。即:跟进办结到位。坚持做到群众哪里有法律需求,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只要群众有诉求,能解答的现场解答,不能当时办理的,实行服务分解、案件分流,并针对老弱病残,指派人员上门服务办结。文明服务到位。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个人品牌调解室、社区律师工作室、行业性专业性特色调委会和法律援助站(点)工作队伍为重点,定期开展政治素质、业务知识、工作技巧培训,统一服务用语、服务承诺、服务行为,用文明、耐心、诚挚服务赢得群众满意。责任落实到位。局领导带头首问负责,确保任务、责任直接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同时,加大督导问责力度,通过明查暗访、季考月查周调度等考评方式,加强考核督导,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