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7月05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方志馆”邀您捐赠地情资料实物

个人提供的各类珍贵历史资料可由方志馆无偿代存代管
本报讯 (记者 周天宇)6月27日,记者从市史志办获悉,为充实方志馆馆藏,全面、真实、形象地展示我市市情,更好地发挥地方志资源的社会功能,自即日起,正在建设中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方志馆”再次面向县区及市直部门征集各类菏泽地情资料和实物等文献,时间截至7月底。
   据市史志办负责人介绍,市方志馆是我市文化中心项目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实方志馆馆藏,全面、真实、形象地展示我市市情,更好地发挥地方志资源“存史、资政、教化”的社会功能,特面向县区及市直部门征集有关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的文献资料、口碑资料、实物资料、图片资料及音像资料等。
   此次征集文献内容包括:一是行业志、部门志、乡镇志、村志、宗谱、家谱和年鉴等;二是刊载史料的报章、杂志、图书、私人著述及回忆录等;三是本行政区域的隶属演变、设置、变更及其政策、告示、报告、公告、通告等资料;四是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政策调整、体制改革、人事和经济管理资料;五是城乡建设重大成就、重点项目建设里程及重大事件纪实等资料;六是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发展的资料;七是政法方面的法制教育、综合治理和重点整治资料;八是民俗风俗方面资料。如集市、节日、生产生活习俗及方言、谚语、民谣、民间轶闻、衣着服饰、日用器具等资料,放映人民生活变迁和新人、新事、新风尚资料;九是人物资料。包括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菏泽籍人物,如著名的仁人志士、军政界代表、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能工巧匠等,对菏泽做出重大贡献或产生重大影响的客籍人物。而各党派、社团的宣言、章程、名册、海报、会议记录及文物古迹资料、菏泽籍作者出版的书籍或记述菏泽的书刊等也被列入本次征集资料中。
   根据有关要求,各县区、市直部门为无偿捐赠。对极其珍贵的历史资料、文物等,视其价值有偿征集。个人提供的各类珍贵历史资料可由方志馆无偿代存代管。凡无偿捐赠资料单位和个人可获颁收藏证书,并享有优先查阅权和使用权。具体咨询电话为:531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