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7月16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单县:“4321工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单县讯 (通讯员 张昌伦 鲁恒峰 朱国铧)“了解一下情况是吗?好,好,好!我来如实告诉你:13日前只有安检部门来过,当时还有县开发区管委会的同志陪着,丝毫没影响我们的生产。我们对你们的做法特别满意!太感谢啦!”放下电话,单县山水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家敏就嘿嘿笑着对笔者说:我们公司是经济环境监测联系点,这是县纠风办在打回访电话呢!
   今年以来,单县通过实施 “4321工程”,构建起环环相扣的制度链条,全力为企业保驾护航,使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四项措施掌握职能部门执法情况。每次执法检查前,各职能部门都要填写《行政执法检查申报表》,报县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审核,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备案;入企执法检查时,必须有企业所在的开发区或乡镇(办事处)工作人员全程陪同;企业接受检查后三日内,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县纠风办反馈有关情况;定期召开服务企业联席会议,每月末召开一次由职能部门负责人、企业总经理(厂长)参加的恳谈会,帮助企业解决建设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三个制度构建制约监管机制。实行“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每月1—25日 ,除涉及征税、安全生产和环保等特殊情况外,各职能执法部门不安排到企业进行常规检查。实行低限收费制度,凡国家和省、市明令取消或停征的收费项目一律停征,凡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执行最低限标准。实行经济环境监测点制度,筛选80家企业为环境监测联系点,对职能部门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执法行为等情况走访或电话回访,并建立监测台账。
   两次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加大考核力度。每半年开展一次评议活动,组织全县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和政风行风监督员为41个职能部门和39个审批窗口单位现场“打分”。对评议中反映的问题,由县纠风办建立台账,督促相关单位限期解决。
   一线工作法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开展“十项规定”、《涉企检查有关规定》、《关于对开发区实行扎口管理的制度》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走访调查,征求意见,收集和整理各类问题36条,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整改意见15条。从社会各界聘请20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定期组织召开监督员会议,强化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