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10月25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就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答记者问
问: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作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并作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工作部署。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及时对全省各级政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做出了安排部署,并率先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7月29日,省政府举行了法律顾问聘任仪式,郭树清省长亲自为省政府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讲话。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规范政府行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是促进各级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政府经济活动安全的重要保障,是完善政府行政管理方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框架体系是怎样的?
   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市政府分管领导靠上指导,市政府法制机构具体负责。经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较为科学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框架体系。具体方案是:(一)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宪法、经济法、行政法、民商法、金融法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50人组建菏泽市法律专家库。(二)在法律专家库中遴选7-9人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主要是专家教授),另遴选两个律师事务所作为团体法律顾问,聘期2年,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再做调整。(三)法律顾问在工作中各有侧重,团体法律顾问主要负责经济项目、资产处置、政府合同协议等具体涉法事务;其他顾问主要负责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突发事件等重要涉法事项论证咨询等工作。(四)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报酬根据其提供的工作量计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一次一结,不付年薪。
   问:市政府法律顾问是怎样产生的?
   答:今年8月初,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和《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菏政办发〔2014〕44号),公布了市政府法制顾问制度的框架体系和管理制度,并对县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提出了要求。
   8月中下旬,市法制办在市政府网、市政府法制网、菏泽日报、牡丹晚报等刊登了《关于建立菏泽市法律专家库的公告》,公开向社会征集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人员,对符合条件、特别突出人员还作了定向邀请。
   9月中旬,按照“政治立场坚定,法律业务精湛”要求,综合考虑报名人员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工作业绩、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等因素,通过用人单位推荐、资格审查和反复筛选,并征求市司法局、市律协等单位意见,从110多位报名者中遴选出52名同志入选“菏泽市法律专家库”。所有入库法律专家都在菏泽市政府网、菏泽市政府法制网进行了公示。
   9月下旬,经反复权衡、优中选优,从菏泽市法律专家库中,遴选了7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家教授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推荐人选,另遴选出“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和“山东邦治律师事务所”推荐为市政府团体法律顾问。
   10月15日,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法律顾问推荐名单。
   10月20日,市政府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孙爱军市长向各位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并就法律顾问如何履职提出了要求。
   问:孙爱军市长对市政府法律顾问如何履行职责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孙爱军市长指出,各位专家、教授和律师具有精深的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聘任大家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是市政府对大家的信任,也是市政府赋予大家的一份责任。在工作中,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目前我市处于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有很多重大行政决策需要法律顾问提供法律论证和智力支持,大家在参与论证时要着眼大局,多提“良策”,多出“主意”,积极配合政府法制机构真正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和顾问”。二要反映民声,体现民意。大家来自不同的单位、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社会层面,了解基层社情民意比较方便,工作中要注意调查研究,多提建设性意见,帮助政府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三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在参与法律论证时要大胆发表意见,对不遵守法律的行政行为要敢于说不,对违反法律规定的政府合同和协议敢于提出修改意见,对不适当的行政决定和行政命令敢于提出纠正建议。提意见和建议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进行。四要严格要求,依法履职。政府法律顾问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大家要严格要求自己,依法履职,廉洁履职,不得以市政府法律顾问名义招揽业务、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及从事其他损害市政府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
   问:县区政府及市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制度如何建立?
   答: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省市要求,加快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出台工作规则,组建法律专家库,并选聘法律顾问。具体建设方案由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确定。市政府各部门也要按照要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任法律顾问要优先从菏泽市法律专家库中选聘。以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的作用,确保行政行为合法规范有效。
   问:市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和服务机构是怎样确定的?
   答:为了做好市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市政府设立了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解决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重大问题。法律顾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级政府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管理、协调和服务等工作,并对本级政府所属部门、机构及下级政府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
   问:市政府法律顾问主要履行哪些职责?
   答: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规定,法律顾问对市政府的以下工作事项履行服务职责:
   (一)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
   (二)重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
   (三)重要、疑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研究、论证;
   (四)重要经济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论证;
   (五)重要政府合同、协议的审查、洽谈;
   (六)市政府交办或者委托的诉讼、仲裁及其他工作事项。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