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11月06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1]
郓城出台规范村务工作权力清单42条

给“微权力”戴上“紧箍咒”

本报讯 (通讯员 殷 毓 记者郑华伟)孤寡老人入住敬老院,一村党支部书记竟私自收受对象户8000多元;在农村义务教育化债过程中,一村会计贪污、套取资金10000多元……郓城县纪委办案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一桩桩农村干部“小官大贪”现象,令人触目惊心。
   针对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郓城县纪委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今年组成6个专项整治组,对计生优抚落实情况、畜牧项目实施情况、农村低保发放情况、村村通集资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整治。在整治过程中,发现村干部存在权力滥用、腐败多发等现象,因而从规范农村干部小微权力有效行使和监管入手,制定了《郓城县规范村务工作权力清单42条》,将涉及集体管理事务的22个事项和20项便民服务举措,通过晒权力清单的方式,构建农村小微权力监督规范体系,推进村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给老百姓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目前,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10件,立案6起;对271户536人的低保对象进行了降标,其中主动退保75户135人;发放专项补贴资金2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