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11月06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1]
市中级法院:

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本报讯(通讯员 李继亮)连日来,市中级法院通过召开全市法院院长座谈会、机关支部学习讨论会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广大法官普遍认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直接关系到司法机关的发展和未来。作为法院,在依法治国征程中地位独特,任务艰巨,一定要清醒认识身上肩负的历史责任,认真组织学习,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方向。目前,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任务艰巨,没有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工作就会举步维艰。因此,首要任务是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观念,做到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审判机关。按照上级党委和法院要求,准确把握司法改革的目标任务,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防范冤假错案发生。扩大司法民主,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
   坚持从严治院,进一步推进法院队伍建设。继续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继续在抓常、抓细、抓长上狠下功夫,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 “六难三案”问题。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和从严治院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各项纪律,真正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