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11月19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股权变更声明
菏泽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称怡海公司)100%股权已分三次转让给北京海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海港公司)指定人员,具体为2012年3月23日转让67%、2013年4月11日转让26%、2013年7月18日转让7%,现怡海公司由海港公司独资控股,公司名称不变。截止2013年7月18日原股东刘振国已不享有怡海公司任何股权,不再是我司股东,其本人也不在我司任职。刘振国以我司名义作出的借贷、担保与我司无关,是其个人行为。
特此声明。
菏泽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9日
特此声明。
菏泽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