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4月24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鄄城联社成功开办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

本报讯 (通讯员 于继忠)“未来收益可以变现,再也不用为担保而发愁,信用社可真是想到咱们心坎里去了,这真是咱老百姓的福音。”鄄城县闫什镇王非庄村家庭农场主王福彬激动地说。不久前,他用自己所经营的鄄城县旭王农业生态园的预期收益权作为质押,在鄄城联社闫什信用社获得了50万元贷款,成为第一个利用 “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的客户。
   据了解,年初以来,鄄城联社积极响应中央1号文件精神,专门研究制定了《鄄城县农村信用社家庭农场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创新开办了“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加大对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有效地解决了农村经营主体担保难,为促进当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王福彬自2011年开始承包土地搞种植,一开始虽然租种面积不大,但却尝到了甜头,随后种植规模不断扩大。2013年,他分别在彭楼镇开发区和郑营镇冯庄新村扩租土地500余亩。当闫什信用社信贷人员得知王福彬因购买果树苗缺少资金时,及时为他发放贷款20万元。看准国家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的支持政策,又得到了信用社的大力支持,王福彬有了底气,他在信用社的帮助下,成立了“鄄城县旭王农业生态园”,并成功注册了家庭农场。
   目前,王福彬的家庭农场主要用于种植蜜桃、苹果和樱桃等果树。为了加强管理,他还聘请了2名种植专家和7名技术人员。为了更好地发展,王福彬为自己的生态园做好了规划,他打算一方面做有机水果,打出自己的品牌来,虽然目前只销往江浙一带,但是他的目标是全国市场;另一方面尝试发展旅游业,建设采摘园、开办桃花节等,目前已经获批省级乡村旅游景点。
   “能有今天的发展,还得感谢闫什信用社对我的帮助,让我没了资金忧愁,并且还享受到了利率优惠,到时一定按期偿还贷款。”王福彬感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