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8月12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市人大检查旅游“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本报讯 (记者 张 啸 见习记者 黄啟峰)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旅游“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研究下步贯彻实施的对策措施,推动我市旅游业的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建梅,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旅游“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和部分旅行社负责人的意见建议。
   汤建梅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旅游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努力在认识上有新提高,在视野上有新拓展,在境界上有新提升,切实把贯彻实施旅游 “一法一条例”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以贯彻实施旅游 “一法一条例”为契机,加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加大对不文明旅游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贯彻实施旅游“一法一条例”的监督管理,在全市形成推动旅游业发展繁荣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抓好法律法规的落实,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健全旅游管理体制机制,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加大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围绕法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推动旅游景区、旅行社等各类旅游市场主体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为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执法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还来到郓城县、鄄城县进行了实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