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8月12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公告
刘亚萍,女,身份证号372929197903186328,鄄城县阎什镇中心校教师,本单位限你2015年8月12日起七日内到鄄城县县直计生办进行查体,否则将按《劳动法》、菏发【2015】16号文及《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合同》等文件规定,依照有关法规予以除名。联系电话:2321001。
鄄城县阎什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2日
鄄城县阎什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