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日报20150930期 第A5版:法治菏泽

第A5版:法治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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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年09月30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点滴“小举措” 构筑民生“大工程”

郓城县公安机关在“小事”中赢得群众肯定

本报讯 (记者 刘 洋)郓城县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结合“三严三实”活动要求,立足实际,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与群众切身利益最密切的点滴小事做起,一点一滴中赢得群众的肯定和满意。
  调解“小纠纷”促和谐
  县公安局充分发工作优势,深入摸排掌握各类不稳定因素,实施分类分级管控;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引导群众合理反映诉求;坚持严打煽动闹事、寻衅滋事、蓄意破坏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形成工作震慑。对于接报警案件,现场处置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了解现场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态度和意见,积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疏导教育和法律宣传。
   制定现场出警工作记录和纠纷类警情办理规范,明确首问民警为责任主体,把矛盾纠纷解决在首办环节。开展纠纷回访,落实跟踪问效,避免矛盾叠加升级。今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共办理纠纷类警情4300余起,回访6000余次,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
  做好“小巡防”护平安
   统筹考虑城区地域环境、人口密度、治安特点,交通状况等因素,将城区街面划分为8个巡逻区域,特巡警与武警、派出所紧密配合,携带突击步枪、防暴散弹枪、防暴网枪等武器装备,启动电动执勤车、巡逻车,在城区24小时巡逻防控,形成强大震慑。重新布局8辆电动执勤车,提高应急处突保障水平,确保一旦发生重大警情,快速到达现场开展有效处置。设立城区警务室19个,由社区民警和巡特警执勤民警,整合辖区保安力量,在民警统一带领下集中开展群防群治。
  关注“小案件”保稳定
   对案件高发的超市、网吧等周边区域,划定车辆停放区域,设置固定锁具,聘用专职保安,制定奖励办法,提高打击现行犯罪的能力。对娱乐场所、烧烤摊点,夜间频发酒后滋事、故意伤害的实际,联合工商、文化部门,予以取缔。截至目前,辖区侵财类、伤害类刑事案件与2014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7%、12%。
   对内部安保责任不落实导致案件多发的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提请政府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给予黄牌警告。与工商、住建、监察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以街道办为核心、小区居民和外来租户共同参与的联防组织,安装门楼牌号,实行“人房一致”管理。
  解决“小求助”赢满意
   在窗口服务部门实施 “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三项制度,推行“一站式”服务,指定窗口部门民警先行办理后统一审批,避免群众多次往返。局领导做客县局微信平台,与网友在线交流,提供面对面服务;派出所领导和民警依托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与群众开展面对面的警务活动。牢牢把握接处警工作这一重要环节,从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入手,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记者 刘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