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日报20150930期 第A5版:法治菏泽

第A5版:法治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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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年09月30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单县法院办结一起仲裁保全案件

本报讯(记者刘洋)近日,单县法院快速审结了一件仲裁中的保全案件。
   9月2日,单县法院立案庭接待了两名北京律师,他们提交了一份关于泰安市仲裁委员会的委托书及其当事人的申请书。原来,他们的当事人——大地工程开发集团公司和肥城矿物集团单县能源公司,因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在泰安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大地工程开发集团公司为保证仲裁裁决的顺利执行,特依据有关规定,向单县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肥城矿物集团单县能源公司的银行存款2170万元。
   经立案庭的承办法官分析,初步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提供的担保是银行承兑汇票和远在天津的房产四套,无法立刻核实其真实性及房产有无抵押。合议庭考虑到本案标的额巨大,保全错误有可能损害被申请人的利益,决定先核实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真实性和有无抵押,再查封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随后,立案庭抽调精干力量赶往天津。9月10日,承办人员回到单县后,即冻结了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并将查询冻结结果反馈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