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9月30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6]
通 告
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八汽车运输分公司职工:
李加保、李永华、梁德迪、许庆彬,公司已于2015年6月30日在 《菏泽日报》刊登通告:要求务必于2015年7月3日上午到公司报到上班,如逾期不到,公司将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其后果自负。你四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公司已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你四人解除劳动关系,请见报后速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告
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八汽车运输分公司
2015年9月28日
李加保、李永华、梁德迪、许庆彬,公司已于2015年6月30日在 《菏泽日报》刊登通告:要求务必于2015年7月3日上午到公司报到上班,如逾期不到,公司将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其后果自负。你四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公司已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你四人解除劳动关系,请见报后速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告
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八汽车运输分公司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