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11月24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郓城:扎紧内部监督“篱笆”

本报讯 (通讯员 殷毓 记者 郑华伟)“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在哪?”“违纪概念是如何界定的?”……近日,郓城县纪委举办第30期“周末讲堂”,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谭新同解读了新《条例》,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规培训课。
   “周末讲堂既是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交流的平台,更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自我提升自我历练的平台……”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艳丽介绍,结合不严不实问题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经常性教育提醒,是今年郓城纪委学习培训的特点之一。
   今年以来,郓城县纪委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管用的内部制约机制,出台了明确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访举报件办理流程、收缴物品处置工作责任分工备忘录、规范处理上交款物等10余项制度规定。并建立健全纪律审查安全风险评估、信访谈话季度巡查等相关制度,着力加强对系统内部线索管理、案件调查、案件审理、款物处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把纪律审查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该县要求,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种处置方式规范处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实行“一人一事一报告”,从严从快调查处理,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