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03月29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郓城县确保春灌水质安全

郓城讯 (通讯员 李英 杨静)为保证春灌期间水质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郓城县全面落实水质安全防范责任制,加大监管监测力度,强化环境执法,畅通信息渠道,让庄稼喝上“安全水”。
   郓城认真制定落实水质安全防范和应急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以保障农灌水质安全为重点,组织执法人员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水处理厂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执法人员驻厂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排污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坚决杜绝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及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强对上游客水入境断面的监测,对主要入河排污口、灌溉用水的集中河段、重点污染源实施加密动态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防止境外污染给农业生产带来损失。加强春灌期的水质安全防范和应急工作,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分管负责,使车辆、通讯、人员随时处于临战状态,确保12369举报热线等信访投诉渠道的畅通,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水环境问题,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能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