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年10月11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卢得志来菏检查《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本报讯 (记者 时苏建)10月9日至1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外委主任委员卢得志一行来菏,就《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与我市知名宗教代表人士进行座谈,并先后到曹县、市开发区等县区宗教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建梅、副市长任仲义陪同活动。
   卢得志表示,菏泽对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会议高度重视,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做出了许多机制创新,特别是在依法管理、确保稳定等方面,重视发挥宗教人士积极向上的作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下一步工作中,希望菏泽继续发挥宗教重点地区的带头示范作用,深入宣传贯彻好《条例》实施,在推进宗教法制意识方面创造更多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发挥宗教人士积极向上的作用,不断提高宗教事务的科学管理水平。
   汤建梅表示,希望我市各教派、各宗教团体和各宗教场所负责人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落实好省人大指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宣传贯彻《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切实做到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