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年01月11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6]
同频共振促发展 创新服务谋多赢

人行鄄城县支行创新商业化还贷周转金制度

本报讯 (记者 訾本红)为缓解中小企业短期还款压力,防止因资金链断裂而拖垮企业,人民银行鄄城县支行创新思路、谋求多赢,发起了市场化的中小企业还贷周转金制度,由鄄城农商银行出资3亿元设立商业化还贷周转金制度,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困难,已取得显著效果。
   精准筛选帮扶对象,严格商业化还贷周转资金使用条件。该行明确将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资金暂时困难且列入“三年倍增计划”内的中小企业作为商业化还贷周转资金重点支持企业,仅在签订合作协议的7家商业银行内适用还贷周转金。各参与银行在此基础上通过评估计划内企业的本期贷款条件和后续还贷能力,自主决定是否放贷。
   采取封闭运行模式,对周转金使用对象和范围、申请和审核、批准和放款、收回和归档等八个方面进行规范和细化,明确对周转金实行封闭管理,即企业首先向贷款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7家商业银行)提出续贷申请,只有贷款银行同意为企业续贷且出具效力意见,并经周转委托行(农商行)审查合格后才会向其发放还贷周转资金。同时,规定还贷周转资金最长使用时限不超过20天,单笔还贷周转资金额度控制在贷款银行承诺续贷额度以内,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解决。
   加强银企同步监管,从贷款用途、贷后还款来源、还贷期限等方面加强贷款企业风险监控,定期检测资金流向。同时,强化贷款银行责任监管,对因贷款银行过失和违约导致还贷周转资金损失的,贷款银行除承担全额清偿责任外,还对其采取“惩戒”性手段,实行评先树优资格“一票否决”,并从限制财政性资金账户、税收、综合治理等方面发出干预。
   自商业化还贷周转资金运转以来,该县共循环使用还贷周转资金28笔,累计金额1.45亿元,未出现资金沉淀,有效降低了企业筹措临时性还贷资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