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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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07月25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3]

郓城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

上半年乡镇纪委立案107件
本报讯 (通讯员 郭小红 记者 郑华伟)“郭屯镇丁官屯村党支部书记盛某截留村民粮食补贴款,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鲁集乡三李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某骗取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近日,郓城县纪委通报了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正是该县纪委深入推进乡镇纪委履职尽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缩影。
   今年以来,郓城县纪委充分运用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机制,紧盯群众身边“微腐败”,严查基层党员干部在资金分配、审批审核、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为切实提高乡镇纪委办案能力和水平,该县纪委开设“周末大讲堂”,邀请省、市纪委有关领导和县纪委一线办案人员,开展办案技巧专题辅导;选派6名乡镇(街道)纪(工)委办案骨干参与县直部门巡察,进行“跟班学习”,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使乡镇(街道)纪检干部迅速掌握涉案文书格式、案件查办程序、技巧等,有效地增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上半年,该县22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严查“微腐败”,共立案107件,约谈函询22件(次)。
   “整治和查处基层‘微腐败’,是乡镇纪委执纪审查的主战场,我们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让各项惠民政策落地生根。”该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整治一项问题,规范一项工作,让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无处可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