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法治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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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11月22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出狱三天“接私活”警方十小时人赃俱获

本报讯 (通讯员 张琰 记者 刘洋)近日,东明警方缜密分析、迅速出击,仅用10个小时就成功侦破一起电动轿车盗窃案,打掉一流窜盗窃电动轿车团伙,及时帮助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
   10月23日中午12时许,东明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辖区一小区住户张某停在自家楼前的电动轿车被盗。值班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经过详细了解,张某的电动轿车是2015年花费3万余元购买的,外观为红黑相间。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对电动轿车被盗现场进行现场勘验,对小区住户逐一进行走访,并及时联合刑警大队以案发现场为中心调取小区及周边的视频监控。经过走访调查,在附近工厂上班的邻居深夜12时左右下夜班回家时还曾看到电动轿车停在楼前,通过仔细查看相关时间段的监控视频,民警搜索到了嫌疑人的身影,并且发现了其作案时驾驶的一辆粉红色电动三轮车。而让民警意外的是,这辆粉红色的电动三轮车仍然停放在案发现场附近,民警遂严密部署相关警力,等着嫌疑人“自投罗网”。当晚10时许,蹲守小组民警发现有三名男子鬼鬼祟祟从一辆白色轿车上下来,其中两名男子负责望风,另一名男子踌躇一会后走到电动三轮车旁并将车推走,蹲守的民警相时而动,一举将三名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王某当场抓获。经过突击审讯,刘某交代了其于23日中午时分在某小区盗窃一辆红黑相间电动轿车的违法犯罪事实;王某交代了其于23日下午花费3000元购买被盗电轿的犯罪事实,陈某则欲花费1000元购买现场的那辆粉红色电动三轮车。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于2017年2月因涉嫌盗窃电动三轮车和伪造证件被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10月20日是刘某出狱的日子,距离此次在东明盗窃电轿车被抓仅过了三天。据该刘某交代,其出狱后,与其在狱中结识的“朋友”吴某找到他,称有位朋友王某“预订”一辆某品牌电轿,并从网上购买了该品牌电轿的钥匙配件等相关物品协助其盗窃。10月23日,刘某从菏泽到东明,发现某小区的该品牌电轿符合“买家”王某的要求,遂下手盗窃,没想到不到一天就被东明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