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5月28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1]
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审议确定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
本报讯 (记者 张慧)5月26日上午,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18年6月5日至6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晓玲主持会议,副主任丁志刚、汤建梅、孙忠生、谷瑞灵,秘书长郭景堂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在组织新任命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时,组织全体与会人员奏唱了国歌。
常委会会议召开前,还召开了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主任会议,专题研究提交第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的有关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在组织新任命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时,组织全体与会人员奏唱了国歌。
常委会会议召开前,还召开了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主任会议,专题研究提交第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