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6月13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7]
山东减少社会组织登记环节
据新华社济南6月12日电 (记者叶 婧)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山东将减少社会组织登记环节,取消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换届事先报批、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成立登记现场勘察两个流程。同时,山东还将原则取消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成立登记现场勘察,通过“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据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光杰介绍,自7月1日起,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过名称核准、成立大会事先备案两个服务环节和成立登记行政许可环节;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应当经过名称核准服务环节和成立登记行政许可环节。
据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光杰介绍,自7月1日起,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过名称核准、成立大会事先备案两个服务环节和成立登记行政许可环节;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 (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应当经过名称核准服务环节和成立登记行政许可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