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06月13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7]
送达公告
东明县渔沃街道办事处初级中学解聘彭国华(身份证号:37293019721027005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聘备案表》,已经东明县教育局、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由于无法联系到彭国华,现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东明县渔沃街道办事处初级中学
2018年6月13日
东明县渔沃街道办事处初级中学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