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新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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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8月24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 零 ”的 追 求

——记鄄城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蒋月凤
      所办案件多年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无一案发回重审,无一案因工作失误而引发矛盾激化,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法官。蒋月凤用自己对事业的满腔挚爱,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学以强身 迎难而上
   公正司法不是简单的口号,必须将公平正义的道德素养、深厚的业务功底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才能在办案中轻车熟路、游刃有余。
   随着审判工作任务的不断扩展以及新类型案件的增多,蒋月凤深深感觉到,必须强大自身,方能在复杂繁重中胜任。身处综合审判团队,业务涵括了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个诉讼领域,且案件大多疑难复杂,处理难度比较大,但她喜欢挑战,更喜欢迎难而上,以案促学,以研讨促深入,以解决疑难案件促实际工作经验的积累。她常常利用业余时间坚持学习,在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年组织的优秀裁判文书和典型性案例评选活动中,蒋月凤制作的裁判文书和撰写的案例多次获奖,自己所办案件更是准确无误,令人信服。她常说,“打一次官司不容易,咱必须严阵以待,认真审理,确保万无一失”。
  管理旨在提升质效
   蒋月凤是鄄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她的目标就是在管理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效。
   2016年2月以来,在每月召开的全院审判执行质效分析会上,她都能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的个案,直接点明承办法官和案号,直接通报讲评,督促及时补正。她不当“老好人”,一贯坚持有一说一,有错必纠。对评查中发现存在的案件质量瑕疵问题,她会积极协同采取妥善措施予以补救,按规定追究质量瑕疵责任,使承办法官吸取教训,实现了由有错必纠、无限纠错到依法纠错、有限纠错的置换。案件质量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提高了审判质量,增强了审判公信力。
   有人总结,工作中蒋月凤有“四多”:平时通报多、调度多、跟踪督办多、监督管理多。这种以管理规范审判、更以管理服务审判的理念,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在审判管理工作的岗位上,她做到了“年初有计划,月月有台账。”
  公心在胸 廉字当头
   公心在胸,不止一事一案;廉字当头,贵乎贯穿始终。从一名普通的干警成长为一名县法院中层干部,工作职务和环境发生了变化,但她始终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时刻铭记着自己是一名人民法官,是一名共产党员。面对诱惑和邪恶,她一贯表现出了坚定的党性和原则。
   审判管理一项主要职责是内部监督,防止和纠正错误,所面临的最大困难是人情关难过。因为案件质量与岗位目标考核挂钩,涉及到法官干警们的年终奖惩,很多同事都不以为然地跟她说:“少查一点事,办事莫呆板”。但她却依然如故,同时还常常告诫全室干警:“不要怕得罪人,怕得罪人就别干监督。不要放松懈怠,因为工作的目的最终保护的还是我们法官干警。尽管一时不解,但我们的良苦用心,同志们最终会明白!”
   蒋月凤,一名基层法院的普通法官,虽无惊天地泣鬼神的辉煌业绩,但她凭着对审判工作的热诚与执着,诠释了对法律的忠诚、对百姓的热爱和对社会的负责。
  通讯员 慧星 记者 雪晴
  法官档案
        1968年8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
   荣获鄄城法院2017年度十佳最美法官称号,2017年人民法院三等功,2016年鄄城县 “优秀妇女工作者”、“三八红旗手”,2016年“全市法院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全市法院案例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五届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