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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02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1]

群众利益无小事

何 平
   在基层工作中,也许常常会遇到群众反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需要解决,例如解决居民小孩上学问题、改善辖区单位门口乱停车现象、走访看望空巢老人……这些“小事”,都不那么起眼,不那么轰轰烈烈,但正是这一桩桩“小事”,关系着每个群众的日常生活,正因为做好了这一件件小事,很多基层干部成了群众的亲人,成为了群众最信赖的干部。
   对于群众而言,他们可能不关心GDP,但他们关心吃穿住行,关心就业,关心小孩上学,关心生老病死。对于党员干部来说,群众的小事得到了解决,党群、干群关系越来越融洽,人和政通了,就是完成了大事,就是为我们党的事业做出了贡献。所以,作为基层干部,要始终怀有 “群众利益皆大事”的执政观念。
   一方面为群众做小事,要树立群众观念。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必须以实际行动回报群众。因此,作为基层干部,必须心中真正装着群众,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件 “小事”,决不能因为人民群众反映的事“小”,就敷衍了事简单对待,甚至漠然置之。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从细微处掌握民情、关注民生,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用踏踏实实的工作践行“为民、务实、清廉”服务群众的好作风。
   另一方面为群众做小事,要始终不怕麻烦。群众要办一件事,对于群众来说是大事,作为基层干部,就要始终不怕麻烦。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群众的诉求越来越多,各种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尖锐,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的干部既要解决大事、要事、急事,又要解决小事、琐事、平常事;既要帮助群众实实在在地办好大的实事工程,也要实实在在地办好看似鸡毛蒜皮的 “小事”。总之,党员干部要有 “不怕麻烦”的精神才能赢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