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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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11月03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2]

郓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本报讯 (通讯员 宋修广 记者 郑华伟)10月31日,郓城县法制办对南赵楼镇进行考核,开启郓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序幕。
   郓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树立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提升全县各乡镇街区、各部门单位的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悉,郓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对象为全县各乡镇街区、县直各部门单位,全县共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6个,其中乡镇街区3个,县直部门单位3个。
   为了给创建活动做好保障,郓城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创建工作,县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方案制定、审核确认,宣传、推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等。创建对象认真组织,切实做到工作有方案有计划,明确职责分工,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落实各项措施。创建对象在创建过程中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做好影像资料整理保存,及时总结、提炼、报送工作信息,对典型经验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推广,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同时,对已被确认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单位进行不定期复评抽查,实行示范单位动态管理,如示范单位领导违法犯罪、依法行政出现重大问题等不能发挥示范作用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示范单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