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年12月05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本报讯 (通讯员 刘 霞 记者 胡德光)近日,一名刑事案件被害人赵某 (未成年人)的家人将一面写有“心系群众解民忧 司法救助暖民心”的锦旗送到郓城县检察院检察官手中,感谢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行动帮他们家解了燃眉之急。这也是近两年来,郓城县检察院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获得的第五面锦旗。 年仅4岁的赵某因一起刑事案件右眼受伤,先后治疗花费十余万元,致使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且还需后续手术治疗。郓城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了解到这一情况,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层报菏泽市检察院、山东省检察院同意和支持后,决定给予赵某司法救助金4万元,以解决赵某急需的手术费用。 近年来,郓城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主动向刑事被害人伸出援助之手,并重点关注重大刑事案件被害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司法救助,综合运用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社会救助等多种救助方式,切实提高司法救助工作实效,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