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日报20190821期 第A5版:法治菏泽

第A5版:法治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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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08月21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5]

心存侥幸不悔改 二次酒驾被拘留

本报讯 (通讯员 宋明磊 李秀春记者 胡德光)近日,李某因酒驾被查处后,仍然不思悔改,心存侥幸喝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郓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
   当晚21时50分,大队民警在路口处设置警务管控点。正在例行检查车辆时,远远看到一辆小型机动车有试图回避检查嫌疑。民警根据多年经验判断,迅速上前要求对其进行检查。司机打开车窗时,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经酒精测试仪测试后,发现酒精含量超标,按照酒驾处置程序,对其又进行抽血检验,检验结果为70.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民警查询其驾驶信息时发现,该驾驶员李某曾在2017年2月21日因酒驾被查处,如今又被查获,属于二次酒驾,情节严重。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李某做出行政拘留十日,吊销驾驶证,并且罚款1000元的处罚。
   郓城交警提醒,“二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更加严重,除了要被罚款、拘留外,驾驶证还将被吊销,且两年后才可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