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日报20191026期 第A4版:产经

第A4版: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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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年10月26日] -- 菏泽日报 -- 版次:[A4]
酒精含量超醉驾标准5倍多

醉成这样,还敢开车上高速

本报讯 (记者 张 啸)车辆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日前,菏泽高速交警支队查获的一“酒司机”,接受检测时吹出了457.4毫克/100毫升的数值,醉成这样,还敢驾车上高速,幸好被交警及时查获。
   9月27日21时许,菏泽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菏泽收费站执勤时,一驶入收费站的白色轿车突然停车,20多秒后才进入收费通道。这一反常行为引起执勤交警的注意,便上前进行检查。驾驶员摇下车窗,浓重的酒味便飘了出来。驾驶员面色发红,面对执勤交警的要求反应极其迟钝。执勤交警使用酒精测试棒对其初步检测,刚靠近驾驶员,便闪烁着发出警报。
   随后,执勤交警将驾驶员带至执法站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测试,经检测,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57.4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驾标准的5倍多。之后,执勤交警将驾驶员带至医院采集血样进行血液检测。经专业机构检测,确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8.7毫克/100毫升,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执勤交警上网查询该驾驶员证件信息时发现,该驾驶员不是第一次因为酒驾被交警部门处理。2018年11月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理。驾驶员交代,当日中午和朋友喝酒,喝了一瓶多白酒后,又喝了几瓶啤酒。酒后因为要到菏泽的医院看望病人,便找了代驾从济宁嘉祥上高速往菏泽赶。到嘉祥服务区时,代驾嫌路程远回去了。该驾驶员便驾车继续行驶,结果在菏泽收费站被查获。
   目前,驾驶员已被移交市公安局牡丹分局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