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05月13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2]

墙倒屋塌,谁为18个生命负责?

□王石川
   5月11日凌晨5点48分,山东省再生资源公司黄岛生产加工点因雨积水导致挡土墙倒塌,压倒了职工居住的板房,造成18人死亡,3人受伤。
  (参见本报5月12日11版报道)
   塌墙事故发生在凌晨,那些工人也许尚在睡梦中就死于非命,这是多么沉重的悲哀;18死3伤,十多个家庭陷入破碎之中,老人没了儿子,孩子没了父亲,这又是多么凄凉与绝望。
   一场雨就能导致挡土墙倒塌,一面塌墙就能让18人非正常死亡,无论怎么想都觉得离奇,甚至让人出离愤怒,这种伤亡太卑微,付出这种代价太窝囊。然而,悲剧其实早已埋下伏笔。青岛市防汛办9日就已下发了防汛通知,提到10日有中雨,要求各区市各单位做好防范工作。涉事公司并未重视墙体距离工人宿舍近的事实,更没有采取搬迁等预防措施。
   事发后,当地政府要求各区市各单位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排查隐患,进行整改。如果哀之并鉴之,也就不会有这次事故了,因为黄岛区并非第一次出现安全事故。半年前的输油管线爆炸事故就造成了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此次事故发生后,不少网友惊呼“又是黄岛”即是明证!类似事故一再重演,到底哪些环节出现了问题?
   18死3伤,这无疑是一起责任事故。彻查此事,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才能告慰死难者。安全是发展的生命线,该反思的绝不只是企业,相关监管部门究竟该扮演什么角色?如果只是发发通知,未免太轻松了;如果尸位素餐,客观上就是无良企业的帮凶。
   尊重生命,请从为工人提供良好的生存状态做起,让工人享有最基本的尊严,首先要让他们远离险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