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05月13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2]

“谁来监督纪委”的拷问并非无解

□曹 林
   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近日发布消息: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这条消息像重磅炸弹一样迅速“引爆”舆论。官倒不大,在省部级官员之类“大老虎”倒下一堆的语境下,“纪检监察室主任”只能算只大苍蝇,引人注目的是其“纪检干部”的身份。纪委清理门户,把纪委的官员给办了,这种自我净化的反腐努力赢得了舆论认同。
   一个细节很有冲击力,魏健是从中央纪委大院的办公大楼被带走的——这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反腐没有禁区和盲区,纪委不仅查别人,纪委本身的权力也在这个“制度笼子”中受到约束,中央纪委的官员也不例外。
   在这场“以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的反腐风暴中,纪委成为舆论关注的重点,“一日办数贪”的反腐节奏在使纪委赢得了极高声望和美誉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一些质疑:纪委监督和调查别的官员,那谁来监督纪委呢?
   有人将魏健案称为 “纪委自己监督自己”的典型案例,这样的解读还是人治思维,还需要依赖人和组织的道德自觉,去曝光家丑。其实并不是“自己监督自己”,而是制度的正常运行。在这种制度中,魏健并不是一个置身于制度之外的“自己人”,而是一个与其他部门的官员一样受到监督的官员。他涉嫌违纪违法,腐败线索进入调查视野,制度运转起来后,会与其他官员一样受到同样的调查和追究。
   魏健受到调查,很大程度上并不是体现中央纪委 “严管自己的干部”的道义形象,而是制度在正常运转,面对纪检干部违法违纪,制度没有失灵,没有谁享有免于监督的特权。纪委不是一个凌驾于制度之上“专查别人”的机构,其本身也在制度监管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