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07月29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4]

4家烧烤摊点荣膺“文明经营示范户”称号

市城管局表彰先进烧烤摊点,创新露天烧烤管理模式
本报讯 (记者 建国 见习记者 孟 欣) 7月28日,因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菏泽城区4家烧烤摊点被菏泽市城市管理局授予 “菏泽市烧烤文明经营示范户”称号。
   7月28日16时30分许,市城管局有关工作人员将一块写有 “菏泽市烧烤文明经营示范户”字样的牌匾,首先送到位于市和平路的南华第一家李家羊肉串烧烤摊点。记者注意到,该店店主李庆新接过牌匾,异常兴奋,立即挂在烧烤炉具的顶部。他乐呵呵地说:“谢谢你们的鼓励,我的店以后会更加文明经营、规范经营,争做文明经营的排头兵!”
   随后,城管工作人员又为南华第一家张家羊肉串、田园烧烤、马龙烧烤等3家烧烤摊点,送去“菏泽市烧烤文明经营示范户”牌匾。店主纷纷表示一定要珍惜荣誉,文明经营。
   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支队开发区大队副大队长刘连喜向记者介绍,为规范露天烧烤经营,城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创新型措施,其中一项就是通过表彰先进典型,以带动尚未规范经营的摊点学习先进。他说,首批共授予4家烧烤摊点 “菏泽市烧烤文明经营示范户”称号,这些摊点文明经营、规范经营,具体表现在:设置厕所,引导顾客文明如厕;保护卫生,配有垃圾收集容器;明确专人引导车辆停放,未妨碍交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