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10月21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5]
山东省第三季度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出炉

菏泽“气质”获生态补偿资金460万元

居全省第一,资金将用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本报讯 (记者 陈 力)牡丹晚报记者昨日从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获悉,山东省第三季度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揭晓,菏泽“气质”获得生态补偿资金460万元,排名全省第一,比第二名聊城市高出173万元。
   城市大气质量之间是彼此影响的。哪个城市空气质量不合格,肯定会对别的城市造成污染。谁空气污染严重,影响了别人,就应该拿出钱来赔偿损失;相反的,谁出了力,空气质量搞得好,为别的城市输送了清新的空气,理应得到经济补偿。
   根据 《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省环保厅发布的各设区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对2014年第三季度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进行了清算。菏泽获补偿最高为460万元,莱芜获补偿最少为9万元。
   另据了解,第一季度菏泽获生态补偿资金525万元,第二季度获补偿304万元,再加第三季度的460万元,前三季度菏泽共获得补偿1289万元,约占全省补偿总额的九分之一,仅次于聊城市。
   根据要求,我市收到补偿资金后,将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资金统筹用于辖区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