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1月27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7]

说是“免费美容”,却“被消费”498元

经记者调解,美容院不再向顾客索要产品费;消协:警惕“免费陷阱”
本报1600000热线消息(记者 董 慧)昨日,市民刘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近日,她到菏泽城区一家美容院做美容,说是只交5元就可以免费体验5次护理,但进行1次护理之后,就被店家索要498元的化妆品费用,而且用了这批化妆品,她的眼睛直流泪,还有些头痛。
   消费者:体验“免费美容”,被诱导使用产品
   昨日,刘女士向牡丹晚报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原来,刘女士的姐姐在菏泽城区街头被该美容院工作人员拉住,推销美容护理产品,并承诺只需5元就可以免费体验5次护理。刘女士的姐姐便交了5元钱,领到了一张体验卡,并给工作人员留下了电话号码。
   此后几天内,该美容院工作人员经常给刘女士的姐姐打电话,邀请她进店体验。刘女士的姐姐因工作繁忙便把体验卡给了刘女士,刘女士便于1月23日到该美容院体验了一次眼部排毒护理。
   刘女士介绍,在护理的过程中,该店工作人员问她是谁介绍来护理的,刘女士称是姐姐让她拿着免费体验卡来的。工作人员又问刘女士姐姐的姓名,刘女士一一告知。工作人员称刘女士的姐姐在这里做美容做了半年,并且用的一款产品效果非常好,便问刘女士要不要试一试。
   刘女士听闻姐姐在这做美容做了近半年,自己又是姐姐推荐来的,便信以为真,想用姐姐的产品试试。该工作人员又称这涉及到个人隐私,所以建议打开新的一盒产品,刘女士同意了。做完护理之后,刘女士被告知要付498元的化妆品费,还得知自己的姐姐从未在这家美容院做过美容,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美容院:没有诱导,顾客同意使用的
   昨日上午,牡丹晚报记者来到该美容院进行采访。该店店主称,他们的产品已被许多客户使用过,从未出现任何问题,如果是用过产品之后身体出现问题可以去医院做检查,确诊因产品出现身体不适后,他们店完全负责。店主还否认了工作人员说过刘女士的姐姐在店里做美容做了半年的说法,并称因客人较多,所以重名的可能性很大,工作人员混淆的情况也可能存在。对于产品付费的事,她回复说,产品是经刘女士同意打开的,不存在强买强卖的情况,所以应该承担产品的费用。
  消协:警惕“免费陷阱”
   在记者的耐心调解下,刘女士和该美容院店主达成了协议:刘女士身体出现任何不适,美容院不负任何责任;美容院不再向刘女士索要498元的产品使用费。
   对此,本报法律服务团律师赵东全表示,顾客一般在免费体验的时候,需要向美容院问清在体验过程中哪些项目免费、哪些产品免费后,再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体验。同样,美容院工作人员也需明确告知顾客什么免费、什么收费,具体的收费价格是多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部分商家为吸引顾客,打出“免费美容”的幌子,通过诱导和劝诱方式让消费者同意使用产品,从而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他提醒市民,天上不会掉馅饼,遇到“免费体验”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