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2月27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2]
菏泽境内省控河流1月水质全部达标
今年起全省每月通报
本报讯 (记者 陈 力)牡丹晚报记者昨日从环保部门获悉,从今年起,我省对省控重点河流达标情况一月一通报,以督促解决突出环境问题。1月,全省有21个河流断面水质劣于五类,占20.4%;7个市存在劣V类水质断面,菏泽境内省控河流达标率100%。
1月,省控重点河流化学需氧量(COD)平均浓度为25.9毫克/升,氨氮(NH3-N)平均浓度为1.71毫克/升。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五类标准(主要指标COD≤40毫克/升,氨氮≤2毫克/升)评价,剔除4个入境断面后,本月103个省控断面中,除断流或正在整治的河流外,有61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五类标准,占59.2%;有21个断面水质劣于五类,占20.4%。
全省17市中有7个市存在劣V类水质断面,其中东营市7个,滨州市4个,淄博市3个,青岛市、德州市及聊城市各2个,济南市1个。
1月,省控重点河流化学需氧量(COD)平均浓度为25.9毫克/升,氨氮(NH3-N)平均浓度为1.71毫克/升。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五类标准(主要指标COD≤40毫克/升,氨氮≤2毫克/升)评价,剔除4个入境断面后,本月103个省控断面中,除断流或正在整治的河流外,有61个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五类标准,占59.2%;有21个断面水质劣于五类,占20.4%。
全省17市中有7个市存在劣V类水质断面,其中东营市7个,滨州市4个,淄博市3个,青岛市、德州市及聊城市各2个,济南市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