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4月21日] -- 牡丹晚报 -- 版次:[A2]

监管部门不能放任朋友圈“面膜疯狂”

□邓海建
   无处不在、质量粗劣、暴利惊人……各种劣质面膜汹涌席卷微信朋友圈的势头,让人们大吃一惊。有调查显示,听上去“高大上”的微商,有80%都是在卖面膜;而打开朋友圈,80%的人都曾遭遇“面膜党”刷屏。至于“日销十万盒”“月入5万元”等“神迹”,有专业软件可以“私人订制”;而“洋牌子”“高档货”的形象,不过是拉人头做下线的幌子……很多人私下感叹,“好好一个人,怎么就卖面膜去了”。
   微商是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不应只是眼下高度同质化的“疯狂面膜”产业的代名词。事实上,早在2007年,卫生部发布的《化妆品卫生规范》就明确规定,在化妆品里禁止添加激素。然而,央视最近曝光的微信朋友圈热销面膜中,有些产品检测出激素最高超标6000倍,且这已经成为行业里公开的秘密。
   在“疯狂面膜”乱象背后,至少有三重问题值得重视:其一,产品质量风险与消费权益风险。朋友圈卖面膜主要靠“杀熟”,如果真要去维权,举证难不说,人际成本也“高不可攀”。其二,传销在微信平台死灰复燃的风险。一个个“霸道总代”背后,是“总代招一级代理,一级招二级,二级招三级”的可疑模式,因此有网络段子说,面膜神器其实不是朋友买去的,都是代理拿走的。其三,劣币驱逐良币,透支市场信用与规则。不久前,微博名人“留几手”在网络上揭露了一位卖面膜的“小背头”,直指其没有经过工商注册、虚假宣传、售卖“三无”面膜。若市场监管对此类乱象不闻不问,不良资本必然在微商领域形成不良的示范效应,从而使得微信朋友圈成为市场领域的丛林法则繁盛之地。
   眼下的问题是,明知微营销已经被有些人玩坏了,监管部门仍以无法可依、管理不对口等理由放任不管。如今,朋友圈里的“疯狂面膜”已成了击鼓传花的传销式游戏,也许普通人可以碍于情面屏蔽以求清净,职能部门恐怕不能“视而不见”。新的产业形态需要有新的监管思路,微商不能再这样乱下去了。
   当然,这并不是说“微商乱象”就无法可治。对于那些通过微商销售假冒伪劣,危害严重者——比如售卖劣质化妆品、医药、食品,危害消费者健康等,必须及时予以重点打击,借以产生示范效应,而在这一过程中,新产生的法律空白地带也应加以填补。
   其次,在法律之外,还要敦促微商涉及的微信、微博平台尽到基本的社会义务,开发技术手段屏蔽微商中的害群之马。
   发动舆论和市场力量,推动微商的健康成长、优胜劣汰也是重要一环。现在的“微商乱象”中最多上演的一幕就是“杀熟”,利用熟人关系、虚假宣传和信息不对称攫取暴利,如果消协组织做好微商监测,及时对消费者发出警示,则其手段将不得施展。